第64章
江西民众的争讼之风一度让朱元璋十分恼火,但也不无好处。
乾隆年间任江西巡抚的胡宝瑔感慨:“江省民情狡黠,浮议最多,稍有不公,舆论立起。
贪污之吏,断无所容。”
江西之所以多讼,与江西人的性格有关。
这里的人勤劳、节俭,十分在意自己的利益,偏偏又容易执拗,常常不惜破家费财,也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就是所谓的“宁可输钱,不可输气”
。
讼风盛行,导致诉讼在江西成了一种专门的职业。
为此,还有“讼学”
悄然兴起。
北宋沈括《梦溪笔谈》中直指江西人“好讼”
,提到:江西有一本《邓思贤》的书在宋朝时候非常流行,这本书其实就是讼学的教材。
邓思贤这个人把如何对答、如何辩驳、如何起诉编成书,起名就叫《邓思贤》。
江西的讼风辐射甚广,周边的湖南、浙江、福建、广东等省,都受到了影响。
同样,在江西内部,甚至连小孩都学讼词。
到了明朝,一些社学的塾师还常用诉状教学童识字。
在江西,类似《公理杂词》等书,很多地方的小孩子过街能诵。
还有一些地方干脆开办学校开设“讼学”
来培养这方面的人才。
后来,官府禁止办这种学校,打击非常严厉,但还是禁而不止,这种学校不断在城里、乡下冒出。
这些学校细致教授学生怎么写诉状、如何在公堂上答辩、怎么钻法律空子,手法刁钻古怪,却又细致专业。
为搞好教学,还有老师组织学生当堂辩论。
当打官司成为发财致富的手段,这个行业便涌现出了许许多多有天分的能人。
吉水县城的黄宽就是其中之一。
第37章
早行一步黄秀才与黄秀才
黄宽是吉水县极为知名的讼师。
他做讼师,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家学渊源。
他的祖父、父亲都是有名的讼师。
不过,他曾说过另一部分原因,就是喜欢。
他喜欢耍耍嘴皮子就能决定别人命运的感觉。
当然,这两大原因有个基础,就是获利丰厚。
无论是谁来求他,都要拿出足够的银子才行。
黄宽自小就经常跟随祖父和父亲学习如何打官司,得到了祖父和父亲的倾囊相授。
后来,他又到外地专业的学校中“深造”
了几年。
回到吉水县之后,他的父亲托关系,让他到县衙里当了一段时间的书办,进一步熟悉了县衙的运作,而且积累了不小的人脉。
偏偏黄宽的运气也好,又考上了秀才。
这样一来,功名又给他提供了许多便利。
中了秀才之后的黄宽,就不再继续当书办了,专心给人编造事由、代写状纸。
因为打赢了几件看似不可能赢的官司,黄宽名声大臊,找他的人便络绎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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