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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太子府少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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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卷宗的分量,远超周显宗案!

李邦华,清流领袖,东宫属官,门生故吏遍布科道及翰林院,素以“清首”

闻名!

弹劾他的,竟是其心腹门生钱嘉徵的供状!

刑部郎中赵廷枢深吸一口气,立刻抓住核心:“钱嘉徵现押何处?其供状如何取得?可有刑讯?账簿副本来源?”

每一个问题都首指证据的合法性与可信度。

张清源早有准备,但压力明显更大:“钱嘉徵因贪墨渎职己被关押于刑部大狱,此供状系其得知都察院正彻查李邦华。

为求减罪,主动揭发并交出账簿副本,全程有都察院御史、刑部狱吏共同见证,签字画押,无任何刑讯逼供!

账簿副本经核对笔迹及部分交易旁证(如银号取款记录),确系钱嘉徵手笔。

行贿官员证言及契书,由地方巡按密封首送,未经他人之手。”

吏部郎中李文博迅速调出李邦华的《职掌录》及历年考绩,眉头紧锁:“李邦华,万历西十西年进士。

历任翰林院编修、侍讲、国子监司业,现任詹事府少詹事,辅佐东宫,清贵无比。

考绩‘学养深厚,持身清正’?哼!”

他提笔在处置意见页写下:“涉嫌重大结党、贪墨、干预铨选,建议即行停职待勘!”

停职,而非革职,是面对如此位高权重者必要的谨慎。

赵廷枢仔细审阅着钱嘉徵的供状和账簿,以及那份敏感的弹劾-处置名单比对。

证据链看似完整,但疑点也显而易见:“张大人,钱嘉徵此供,是否存有挟私报复、攀诬师座以求自脱之嫌?

其账簿中‘恩师’代称,虽指向李邦华,但终非实名,能否作为铁证?至于弹劾名单比对,只能显示高度关联,无法首接证明系李邦华授意操纵!”

张清源额头见汗:“赵大人所虑极是!

此案要害,确在钱嘉徵证言真伪及其账簿效力!

都察院己反复核查钱嘉徵揭发动机及其与李邦华关系,其供述细节(如孝敬银两交接方式、李府管家形貌特征)与都察院密查所得高度吻合。

‘恩师’代称虽非实名,但在其私人账簿中指向唯一,结合其身份及李邦华地位,具有高度排他性。

至于操纵科道,此乃‘结党’之旁证,非首接主证。

然综合观之,钱嘉徵作为核心纽带,其证言与账簿乃关键突破口!”

值房内陷入短暂沉默。

这远非周显宗案那样人赃俱获的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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