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仿冒再起依法维权(第2页)
脆嫩鲜香的品质相去甚远。
“太过分了,这不仅是侵权,更是砸我们的招牌。”
苏念桃把仿冒品和正品并列放在桌上,用相机从各个角度拍摄对比照片,“这种劣质产品流入市场,消费者以为是我们的品质下降,对品牌的伤害比丢几个订单更严重。”
助手拿着检测报告走进来:“苏总,仿冒品的盐分超标,防腐剂含量也不符合国标,还有轻微的微生物污染。”
苏念桃的心沉了下去,她立刻让助手将仿冒品送到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同时整理出近三个月北方市场的销售数据——仿冒品出现后,石家庄及周边城市的销售额已经下滑了22。
这些数据连同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检测报告一起,被整理成厚厚的证据材料,通过快递寄往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等待回复的三天里,苏念桃没有坐以待毙。
她通过王老板打听得知,这批仿冒品来自南方某省的一家小型食品厂,老板姓陈,专门做贴牌生产,最近才开始仿冒知名品牌。
“陈老板仗着跨省执法麻烦,气焰挺嚣张,说就算查到也能花钱摆平。”
王老板在电话里愤愤不平。
苏念桃冷笑一声,她早已不是三年前那个只会被动应对的创业者。
她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到了这家食品厂的工商注册信息,又联系上当地的同行,侧面了解到该工厂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
这些信息让她更加坚定了维权的决心:“既然他敢知法犯法,就别怪我们依法办事。”
第四天下午,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电终于来了。
“苏女士,你提交的证据材料很完整,经初步核查,确实存在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工作人员的声音透着严谨,“我们已经立案,考虑到是跨省案件,需要联合对方属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执法,你这边是否方便派人过来配合调查?”
“我明天一早就出发。”
苏念桃毫不犹豫地回答。
她知道,跨省维权的难点在于地域壁垒和执法协调,亲自到场不仅能及时提供补充证据,还能体现维权的决心,让执法部门更加重视。
次日清晨,苏念桃带着周律师登上了前往南方某省的高铁。
一路向南,窗外的景色从枯黄的麦田变成翠绿的丘陵,她的心里却波澜起伏。
周律师拿出一份《商标法》条文递给她:“根据最新修订的《商标法》,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劣质产品,已经构成恶意侵权,我们不仅能要求停止侵权,还能争取合理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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