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以逸待劳一
“以逸待劳”
是三十六计中的第四计。
从字面意思来讲,就是让自己处于安逸、休整的状态,等待疲惫的敌人,然后再出击战胜对方。
这一计强调的是掌握作战主动权,使敌方处于被动。
其核心是先使自己占据有利的态势。
例如,在军事对抗中,我方提前占据有利地形,物资准备充分,士兵得到良好的休息。
此时,我方就能以一种比较从容的状态等待敌人。
敌人长途跋涉或者经过连番激战后,体力消耗巨大、士气低落,我方再瞅准时机发动攻击,就能比较容易地打败敌人。
历史上有很多以逸待劳的战例。
比如,三国时期的夷陵之战,刘备为给关羽报仇,亲率大军伐吴。
东吴陆逊奉命迎敌,他面对气势汹汹的蜀军,并没有急于出战,而是选择坚守。
刘备军队长时间在东吴境外,补给线拉长,士兵疲惫不堪,士气也逐渐低落。
陆逊看准时机,用火攻的方式大破蜀军,这就是以逸待劳的典型应用。
“以逸待劳”
和“欲擒故纵”
是两种不同的计谋。
“以逸待劳”
重点在于让自己处于优势的休养生息状态,等待敌人疲惫后再出击。
己方是先保存实力,使对方在劳累、消耗中露出破绽,是一种后发制人的策略。
就像在体育比赛中,一个队伍先做好充足的准备活动,保存体力,等对手在前面的赛程中体力消耗过度,再发力超越。
而“欲擒故纵”
是故意先放开敌人,使敌人放松戒备。
这一计的关键是看似放纵对方,实则是为了最终更好地擒获对方。
比如在追捕罪犯时,警方可能会故意放松追捕的力度,让罪犯产生错觉,认为自己已经安全,从而露出马脚,最终警方就能更容易地将其抓获。
总的来说,“以逸待劳”
是等待敌人变弱再攻击,“欲擒故纵”
是先让敌人放松警惕后再进行抓捕或攻击。
“以逸待劳”
之计的思想最早可追溯到《孙子兵法·军争篇》。
书中提到:“以近待远,以佚(通‘逸’)待劳,以饱待饥,此治力者也。”
《孙子兵法·虚实篇》也有类似说法:“故敌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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