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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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规定,恢复德川幕府后,中国方面有权在九州、四国、本州三岛上各挑选两块面积约一百平方公里的地方设立租界,租期为一百九十九年,每年租界费用为一百万中元,从日本的赔偿金额中抠除。
租期到期后,中国方面有权优先与日本方面续约。
条约规定,中国方面有权在其租界内各部署不超过三千人的部队,有权在租界内建设机场、军事基地等,租界内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属于中华共和国政府,在任何情况下,日本政府都不得干涉。
所需军费,由中国政府承担。
条约规定,中国方面有权在江户(东京)、京都、神户、大阪四个大城市部署一定数量的军队,以帮助日本政府防御外敌入侵,稳定国内形势。
驻军数量平时不得超过三千,战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增减。
所需军费,由日本政府承担。
条约规定,中国人在日本境内有法律豁免权,中国商人在日本境内享受与日本商人相同的优惠政策,如中国人在日本境内犯罪,须交由中国方面进行审判,日本方面不得干涉。
条约规定,由日本方面出一千六百万中元赎金,赎回被共和军俘虏的八万多士兵。
条约规定,中日进行全面的合作,包括军事、经济和政治方面的合作,如有一方与他国发生战斗,另一方须从军事和政治方面全力支持。
林林总总,不一一列表了。
可以说,这是一份彻头彻尾的卖国条约,这份条约的原本,就是列强、包括他们日本人与清庭所签的那几百份条约,只不过是加强版的而已。
这份条约的签订,意味着日本开始步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随后,正是因为这份条约,使得日本在这条道路上越陷越深,终致陷入不可自拨的程度。
从条约上看,中国几乎是全方位地控制了日本。
军事方面。
按照条约规定,中国平时可以在日本驻军达三万之多,而且,可以优先挑选六个好地方建设军事基地,以刘一飞的性格,自然是要挑选那些最好的港口所在地当租界了,如此一来,日本的最佳军港将全为中国人所控制,日本海军的发展,就将受到相当大的限制,当然。
其前提是,日本人还有能力腾出手来发展海军。
经济方面,多达六亿一千六百万元的各种赔款,以及不知具体数量的军费,将使日本背上沉重的包袱。
别的不说,以百分之八的利息算,单单利息,日本每年就得付出约五千万中元。
日本一九零零年的财政总收入,也只不过四千多万中元而已,如果扣去必要的开支以及战争所需,那么,每年顶多只能还两千万中元,连还利息都不够。
也就是说,最起码,在刚刚开始的前十几二十年里,日本的外债会日渐增多。
除非时间拖得过长,使得中元大幅度贬值,否则,日本别想着还清债务。
不过,在条款中还有一个保值条款,就是以黄金计价,就算中元贬值了,日本人的日子也不会好过到那里去。
商业方面,扣去几个最好港口划归中国所造成的损失不说,单单中国商人所享有的与本土企业相同优惠政策的待遇,就足以让日本商业和工业陷入无穷尽的危机了。
要知道,中国的科技力量远胜于日本,也因此,在同一种产品上,中国人完全可以生产出质量远胜于日本而价钱与日本产品相差无几的优质商品出来,用不了几年,就可以把日本国内工业企业全部折腾破产,到时候,日本就将成为中国用来倾销过期产品的最佳地点了。
因此,日本将不得不重新走上以农业和服务业为主发展经济的道路上去。
农业么,日本是个多山国家,地少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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